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卫计委32号文件对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模式影响

卫计委32号文件对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模式影响

文章来源:医疗科技网发布日期:2015-01-06浏览次数:13887

         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融资租赁业务尤其是医疗器械行业的融资租赁,正在成为一些公立医院的扩张新途径,这也使得包括和佳股份、尚荣医疗在内的数家上市公司获益不菲,但这种业务模式或被政策封杀。
 

         今年6月初,国家卫计委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的32号文,严控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文件指出,近年来,我国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部分医院单位规模过大,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管理和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的问题,提高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非公立医院的发展空间,也不利于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禁止公立医院举债新建医院或举债新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卫计委相关人士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融资为目的的购买,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商务部、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有相关资质要求。融资租赁出租方靠收取固定利息获利。医疗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本质是一种贷款融资行为。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均明确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贷款购置医疗设备
 

         自32号文发布后,有媒体报道将对医疗器械融资租赁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是采访了卫计委有关人员关于融资租赁就等于信贷,属于被控范围的报道,引起业界广泛的关注和猜测,重点围绕以下几点。 
         是否对融资租赁业带来影响? 
         从该文的内容看,公立医院医疗设备投资的规模扩张过快,因此要对其进行限制。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投资的工具,虽然文中没有提及对融资租赁的限制,只涉及到信贷,但因租金偿还要依靠财政拨款,而“严格实施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和“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同时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等足以切断租赁物的采购和租金偿还渠道,因此不限制也限制了,没有必要再讨论融资租赁是否属于信贷的问题。

融资租赁业是否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众所周知,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是业界同质化比较严重的领域。大型三甲医院的客户早已因激烈竞争趋于饱和,民营医疗机构还有很大空间。因此今后市场难做,主要是前期规模过大、过快的原因。不是32号文带来结果,而是因现状产生32号文。由于目前医疗体系还是公立医院为主,因此说重创也不为过。尤其是对“公立医院的举债建设”不仅影响到直租,也影响到回租业务。 
         未来市场的开拓尚需时日

         不管怎么说,融资租赁公司首先是个借款单位。若背后出资人不愿意承担政策风险,那么租赁公司就要面对着业务转型的问题。虽然民营医疗机构随着改革的步伐越来越多,对融资租赁的需求越来越大。但这种改革颠覆了政府买单的交易模式,租赁公司的转型和业务经验的积累也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