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行业资讯 > 医疗设备采购,三明出重拳,医疗器械经销商还能走多远?

医疗设备采购,三明出重拳,医疗器械经销商还能走多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发布日期:2016-03-21浏览次数:3268

          2016年3月16日,三明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通知》,要求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的采购,去除医疗设备采购中间环节,挤压医疗设备价格虚高水分,防止医疗设备资源浪费,预防医疗设备采购腐败行为的发生。文件具体提出6点要求: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采购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医疗需要,为用而购,由本单位集体研究(单位班子成员签字)后,并附上决策过程的相关资料,上报同级卫计、财政部门审批。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采购,应坚持先国产后进口的原则,优先采购国产同类产品。医疗机构只能直接向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进口设备全国总代理商)招标采购。

          三、实行“一票制”采购。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或进口设备全国总代理商)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到医疗卫生机构,不允许到第三方“过票”“洗钱”。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医疗设备必须是通用名称、通用型号、通用规格,不得故意“量身定做”(特设规格、特设型号)而回避竞争;不得封闭设备的试剂端口和使用指定试剂品牌;对全封闭仪器设备经批准后使用。

          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标的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必须在健康三明网、市卫计委网以及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对在设备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或严重超过出厂价格、收受贿赂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