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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患者隐私等同医疗事故

文章来源:-生命时报发布日期:2016-07-18浏览次数:382

        在美国,人们都非常重视个人隐私,特别是在医院看病时,医护人员为了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不被侵犯,从候诊叫号到患者看完病离开医院,都为他们提供了非常私密的个人空间。 
        《生命时报》记者了解到,美国政府把保护个人隐私写进了宪法中。特别是医护人员在为患者服务时,更要时刻考虑患者隐私。1972年,美国医院协会出台了的《患者权利宪章》,列举了患者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等12项权利。 
        现在,美国的医生在入职医院、诊所前,都会接受保护患者隐私培训,其中包括:不得在电梯、走廊、咖啡厅等公共场合讨患者病情;写有患者信息的纸张只能扔到特制的上锁回收箱内,由医院统一销毁处理;医院的电脑每人只能自己的工号及密码登录才能使用,用完必须马上退出,以免旁人看到里面的内容;患者病情只能向其本人或患者签字指定的家属交待;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只能通过电脑查看自己参与治疗的患者信息;没有患者书面签字同意,任何人不得给患者拍照……虽然每个医院的培训内容稍有不同,但通常都有10~20页之多。 
        此外,很多医院在设施上也非常注重保护隐私。首先,候诊大厅在叫号时,不会出现患者姓名,都只叫预约号码。一名出诊医生配备两间诊疗室,当下一名患者进入诊疗室时,上一名患者已从另一间诊疗室出来,避免患者之间互相窥探或讨论病情。而且,无论医生对患者有任何医疗决定,都会要先征得患者同意。 
        美国政府对医生侵犯患者个人隐私的处罚力度超过医疗事故,通常都直接除名并吊销其行医资格,终生禁止其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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