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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部门联合监管医疗器械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发布日期:2017-12-14浏览次数:114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去年初发布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两年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卫生计生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两部门联合推出一系列法规文件,开展培训,联动监督检查。联合监管机制发挥出1+1>2的作用,用械环节质量监管效果提升。

部门联手,完善法规明晰责任
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同时涉及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由于主管部门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责任不清甚至监管缺位的问题。《办法》明确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责任划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用械行为规范。
《办法》出台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动联合省卫生计生委举办法规培训班,对省、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人员、部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近500人进行培训。两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江苏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日常监管、风险防控、抽查检验、不良事件监测等方面的沟通交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互相通报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对用械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以及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与贮存、使用、维护与转让等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
联合检查,目标一致力度加码
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的“后一公里”。9月中旬,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检查培训,并在镇江市人民医院以集中检查的形式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前培训。随后,统一调度48名工作人员,对全省26家三级医院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在联合监督检查结束后,两部门公布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工作考核。 “部门联动对用械环节监管更加高效,既检查了使用行为,也监管了使用质量,两次任务一次完成,还减轻了医疗机构的压力,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了1+1>2的效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万煜华说,联动监管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全面建设,用械单位对监管工作越来越重视了。
纵深推进,协调配合事半功倍
今年以来,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联动监管的基础上,江苏省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积极主动推行联合监管机制,扩大了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覆盖面。 今年以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在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使用质量监管和不良事件监测上紧密配合,联合展开多次专项检查与整治。在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检查中,检查了376家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对全市用械单位信息进行梳理汇总,摸清了“家底”,并建立起监管数据库,联合对用械单位检查72次。 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3家。宜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检查前积极与卫生计生委协调,实现数据共享,检查覆盖102家诊所。锡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25家次医疗机构,将现场发现的8条案源线索和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区卫生计生局。 宿迁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医疗器械质量明显提高,赢得广大群众好评。扬州市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莫宗通认为,强化与卫生计生部门联动机制。副局长俞善浚表示,将与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十三五”期间实现对全省用械单位的全覆盖检查。 
食药宣
原标题:补齐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