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业界动态 > 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发布日期:2019-09-17浏览次数:142

910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在杭州召开医疗器械“清网”行动推进会,交流总结前一阶段“清网”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会议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深入查处一批利用网络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深挖非法产品的制售窝点,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会议肯定了前一阶段“清网”行动取得的成效。2019年至今,共关闭网页(下架产品)249个,责令整改相关企业169家。“清网”行动启动以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升,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情况得到遏制,违法现象明显减少。

 

会上,北京、江苏、广东、浙江等省(市)药监局就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围绕医疗器械网络监测处置、互联网舆情监测情况等进行了汇报。为推动“清网”行动有效实施,北京市药监局创新网络监测方式,将全网监测和针对性监测有机结合,大幅提高监测线索案件转化率;江苏省药监局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线上线下”原则,明确各级药监部门各自职责,充分利用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实行省市联动、市县对接,及时接收、处理日常信息及相关工作,构建“清网”行动社会共治格局;广东省药监局组织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逐步形成了公安提前介入、联合查办案件的良性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针对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强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专项打击、有奖举报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浙江省药监局与杭州、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通过开展“网售店抽”和网络抽检等方式,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进行核查,进一步掌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产品质量情况,强化网络巡查和案件查处。

 

会议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做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和处置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要综合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规制度不断完善;要提升风险意识,建立风险会商机制,防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风险。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加强对省级药监局“清网”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

 

会议期间,国家药监局会同部分省级药监部门组织天猫、拼多多、京东等10余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并就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向参会企业提出要求。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