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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建医患沟通制度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2-25浏览次数:68788
目前从山东省卫生厅传来消息,2008年山东将推行一系列人性化医疗服务措施,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比较完善的医患沟通制度。

山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卫生行政部门拟统一制订人性化知情同意告知书,规范医患沟通行为,医务人员要掌握关键阶段、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将诊疗方案、诊疗过程、综合评估状况3项内容向患者进行沟通,并注重沟通方式和技巧,注重患者评价及持续改进,及时预防化解医患矛盾纠纷,营造尊重患者选择、维护患者知情、增强患者信任和理解的良好氛围。

山东卫生行政部门将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扩大公示内容,增加社会透明度,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二级以上医院则须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及时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

山东省卫生厅还规定,2008年,医疗机构要设立患者服务中心等综合协调服务机构,把诊前预约、诊中转运、诊后随访纳入服务流程;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开展门诊挂号收费通柜服务,推行电子叫号、自助挂号、预约挂号、错峰出诊、便民门诊,门诊和辅助检查科室全天候连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