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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抽检医械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依法查处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4-10浏览次数:77015

从黄石市药监部门获悉,根据湖北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安排,我市4月10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据了解,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中,有源医疗器械产品将在8月30日前完成检验;无源医疗器械产品将在10月30日前完成检验。在全面抽验的同时,药监部门侧重抽取重点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尤其是群众反映多、意见大的产品,如弱视治疗仪、光子嫩肤治疗仪前列腺治疗仪糖尿病治疗仪、电子血压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等。抽验结束后,将发布质量公告。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拒绝或故意规避提供样品的,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对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依法查处。

据介绍,此次抽验所需经费由省药监部门核拨,药监部门不向被抽样单位索取超出检验需要的样品和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