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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两慢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2-12-09浏览次数:84
甘肃省医保局、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将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纳入门诊慢特病补助范围,进一步减轻省直医保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甘肃省明确,符合“两慢病”条件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办。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定通过的参保人员可在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直接结算;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持门诊慢特病认定审批表及定点医院开具的外购处方。

  该省明确,参保人员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待遇,限额在一年内有效,高血压年度内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糖尿病年度内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报销比例按90%计算;每年7月1日之后认定的年度限额减半,不与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重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