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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12-05浏览次数:73682

   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

    根据浙江省的规划,要加强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健全城乡社区中医药基本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按要求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应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要有能运用中西医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鼓励支持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利用当地中草药资源,按有关规定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

    浙江省政府指出,要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不断提高应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能力,积极应用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将中医医院纳入120急救网络。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