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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亿元专项投资项目要尽快落实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12-25浏览次数:74942

——设备实行省级招标采购 项目执行进度每周一报

  卫生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尽快落实58亿元卫生建设专项投资项目。
  卫生部在《关于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地建立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具体工作分工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要求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立即研究落实新增58亿元卫生建设专项投资项目,确定采购设备品目和数量,并按照简化程序、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推动集中招标采购和业务用房建设。要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能够集中使用的资金要尽量集中,加快支付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算。各地应提前组织业务用房建设所需建材备料工作,钢材、水泥等大宗建筑材料采购原则上实行统一组织、集中采购。基本建设专项投资和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持的所有设备,全部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天制定工作进度,力争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新增投资安排的集中采购任务。以往年度安排的设备采购资金也必须在本年度内完成采购。具备条件后,要按规定尽快订货、尽快签约、尽快付款,形成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不允许出现延迟付款或滞留资金等现象。同时,今年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将与明年项目安排挂钩。完成情况不能满足总体要求的地区,明年将相应减少专项投资额度和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对执行进度不力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为及时掌握全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执行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已决定实行项目执行进度周报制度。各地须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情况于每周五前,报送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财务司),公共卫生项目要严格按要求和时限报送执行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