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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加大力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9-02-23浏览次数:78110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内蒙古将加大力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成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杨成旺说,内蒙古今后一段时期新农合的工作重点要转到巩固和完善制度,加强基金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受益的保障水平上来。同时,各级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城乡医疗救助等有关工作,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 

  今年,内蒙古新农合工作要着重做好提高筹资标准和增加财政补助工作。各地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20元的水平,区内各级财政补助不得少于人均40元。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为2010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创造条件。 

  杨成旺说,内蒙古将着力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适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牧民的补助标准。严格控制基金结余继续巩固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10%的成绩并做到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0%。扩大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的病种范围扩大参合农牧民总体受益面确保参合率按常住人口计算达到95%以上。 

  据了解,内蒙古还将选择有条件的盟市探索新农合地级统筹工作,提高保障能力,缩小农牧民补偿受益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与此同时,探索全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结报获得补偿的办法。此外,还将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自治区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