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资讯速递 > 卫生部公布2009年5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卫生部公布2009年5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9-06-16浏览次数:77831

  6月11日,卫生部公布了5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报告表示:5月(5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全国(不含台港澳,下同)共报告法定传染病647729例,死亡1015人,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22种共报告发病352852例,死亡954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痢疾、梅毒和麻疹,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6.67%。全国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294877例,死亡6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0.49%。

  《传染病防治法》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8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危害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传染病(2类)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24类)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丙类传染病(12类)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008年5月2日新增手足口病为丙类传染病。

编 辑:侯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