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的行政效能,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秩序,新制定并施行了《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据悉,该《办法》具体明确了各信用等级、标准,包括守信等级、警示等级、失信等级、严重失信等级四个方面。信用评定的等级将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依据之一,对于信用度高的企业将会给予相应激励措施,对信用度低的企业将会实施重点监管。此外,为保证公正、客观地评价企业,《办法》还要求各区(县)局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开本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实施意见。
据介绍,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企业,将限期整改,并增加企业产品抽验频次;对于被认定为信用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将责令其停业整顿,整顿后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经营,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