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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实施医保周转金制度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11-11-03浏览次数:44348

 从青海省医改办了解到,为缓解定点医院资金压力,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青海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医疗保险周转金制度,为40家定点医院拨付医疗保险周转金794.2万元。
  据青海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险周转金制度是青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医疗保险周转金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支付、用于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缓解定点医院资金压力的周转资金。

  据了解,医疗保险周转金金额以各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拨付统筹基金的月平均额为基数,按不同比例预拨一个月的资金。具体拨付比例明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对乡(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按80%、80%的比例拨付,对其余定点医疗机构将按50%的比例预拨。医疗保险周转金在每年年初预拨,年底前结算,保证周转金当年内结清。

  青海省为40家定点医院拨付了医疗保险周转金,其中三级医院14家,二级医院19家,一级医院7家,涉及金额794.2万元。

  青海省医改办这位负责人说,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推进公立医院和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金额,减轻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