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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耐多药肺结核

文章来源:锐进医疗器械信息网发布日期:2012-03-24浏览次数:39201

    卫生部日前发布2012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将耐多药肺结核全面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适当扩大诊疗费用减免范围,对不属于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根据该要点,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动《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年~2015年)》落实,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每季度通报各地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并指导各地出台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将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积极申请2013年全球基金项目结束后的可持续发展资金。

  今年,卫生部还将修订《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结核病法制和规范化管理。围绕医改要求,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政策,继续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肺结核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结核病诊疗行为,降低患者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