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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办医

文章来源:浙江日报发布日期:2013-08-26浏览次数:25482

        浙江省省长李强近日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和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意见。李强强调,民间活力是浙江大优势,要积极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办学办医;对营利性单位与非营利性单位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有利于民办学校、民营医疗机构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办出特色、提升水平,切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和医疗服务需求。
副省长、省政府顾问、省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 
        当前,浙江省民营医院数量不少,但规模偏小,其资源总量和发展速度、服务能力均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会议指出,要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作为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模式、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的重要手段,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医主体多元、办医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末,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省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比例达20%以上,整体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会议还审议了《浙江省“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浙江省价格条例(草案)》,听取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制定有关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