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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被列入省分级诊疗试点城市

文章来源:温州都市报发布日期:2014-05-23浏览次数:18109

        小病先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医院、诊所、村卫生室等)首诊,经医生诊断,大病转诊到三级医院(医疗机构评审分三级六等,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病情稳定或进入康复期时再转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行双向转诊。昨天,温州市卫生局透露,温州市和绍兴市被列为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城市。下一步,我市将制定出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试点实施方案,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为了引导患者分流就诊,接下来,基层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将进一步规范,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差异化。同时,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将会调整,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经转诊患者的报销比例,引导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分级转诊。住院方面,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也会不同。 
        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由转出医疗机构的看诊医生负责预约联系转诊。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疗机构的门诊与住院服务,减少转诊病人的排队等候时间。市医院专家门诊号和住院床位也会优先向首诊医疗机构开放。 
        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包括在外地工作等)外,患者如果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的医院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会有明显的下降。 
        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说,分级诊疗制度既让医疗资源得到合理高效利用,又能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市级医院与基层医院合作办医的力度将加大,有助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