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3618客服热线:020-32784919   推广热线:020-32780069
资讯
频道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政策法规 > 湖北省卫生厅出台《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

湖北省卫生厅出台《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

文章来源:创新医学网发布日期:2013-06-28浏览次数:27489

        大医院主看疑难杂症急危重症,基层医院负责常见病多发病康复。近日,湖北省卫生厅出台《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规范明确规定各医院对转诊的患者免收挂号费。 
        规范要求,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院接受康复、护理。 
        首诊医院引导转诊时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终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的医院。
        为保障双向转诊运行流畅,各医院对转诊的患者免收挂号费,并简化相关手续,及时优先安排就诊或住院;对转来医疗机构已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如已能满足诊疗需要,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同城互认的原则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