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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2-08-30浏览次数:66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日前印发通知,提出依托江苏省卫生健康云(省影像平台),大力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努力让老百姓体会到互认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通知提出,拟开展互认工作的检查项目应当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具有统一的技术标准,便于开展质量评价。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诊治医生对提供30天内规范完整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的,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原则上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在诊疗过程中,当患者30天内有类似检查且检查结果质量符合诊断要求的,省“影像平台”通过医生工作站发出提醒信息,由诊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判断,在医生工作站确认是否接受互认。

  据了解,2021年9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启动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建成并接入了125家医疗机构,实现了上述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结果跨区域、跨机构调阅。通知明确,已接入省“影像平台”的医疗机构自9月20日起,开展省“影像平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其他医疗机构按要求逐步开展互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