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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

文章来源:全球医疗器械网发布日期:2023-12-25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工作方案2023版》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以及医院党的建设、行风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一轮巡查中反映出的重点问题、短板弱项,形成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3版》)。


据了解,《工作方案2023版》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分为三部分。一是公立医院党建方面。主要对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等巡查。二是行业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对行风组织建设、行风教育培训、行风机制建设、行风热点问题和公益性保障情况等巡查。三是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制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情况等巡查。


在医院巡查工作方面,分为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三个阶段,其中在全面自查阶段,被巡查单位要按照巡查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在实地巡查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组织巡查组开展现场巡查,并将反馈意见书面印发被巡查单位,被巡查单位须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在监督整改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回头看”、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


关于巡查结果运用。《管理办法》规定“派出巡查组或有相应管辖权的党组织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巡查结果运用”,巡查结果要与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服务能力评价、预算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并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