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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实行诉前调解 医患纠纷处理上"快车道"

文章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发布日期:2008-02-01浏览次数:68447

患者与医院发生纠纷后,一旦对簿公堂,就要一道道程序走下来,往往一年半载还难有结果。徐汇区法院推出医患纠纷诉前调解机制,通过医患纠纷诉前鉴定,组织双方调解,使矛盾化解驶上了“快车道”。

  截至目前,徐汇区法院已受理62起医患纠纷,诉前送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的有45件。
 
其中,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7件,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快当天就能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以上降到3个月以内。

  据介绍,徐汇区法院辖区内共有40家医疗单位,平均每年发生医患纠纷近千起,其中上法院打官司的达100多起,约占全市法院同类案件的1/6。

  诉讼标的高、证据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等原因,造成医患纠纷审理周期长、调解难度大以及判后上诉率高。

  为此,徐汇区法院推出诉前调解举措:一旦有医患纠纷诉至法院,首先安排诉前调解。一方如果要求进行诉前医疗事故鉴定,鉴定费明确由医院方面先行垫付。根据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决定这场官司是继续打下去,还是寻求调解方案。

  陆老太的丈夫因肺炎就诊于一家市级医院,医生根据病情采取了相应治疗措施。但老人终还是不治身亡。陆老太认为老伴的去世是医院延误治疗、救治不力所致,所以告到法院。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首先委托有关部门对医疗过程和病人死因进行鉴定。结论表明,医院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经法官解释说明,陆老太撤诉。

  江女士因骨折在一家大医院住院治疗,可出院后受伤部位一直疼痛,还伴有炎症和发烧。由于医院方面拒绝承担责任,江女士只得诉诸法律。

  徐汇区法院没有马上立案,而是先安排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显示,医院的确存在医疗差错。在法官协调下,医院方面表示愿意赔偿6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而息讼。

  徐汇区法院院长王立人介绍说,诉前调解有助于取得“多赢”的效果:

  由于诉前鉴定有了结果,许多当事人在获知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后,就不再继续打官司,寻求调解,使纠纷迅速解决;

  对医院来说,虽然诉前鉴定垫付的鉴定费后未必能返还,但他们希望早日有个明确说法,“只要能早点结案,这个钱出得值”;

  对法院来说,有了诉前鉴定结论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风险都有了底,打官司不再盲目,此时法官组织调解,成功率较高,即使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也能在较短时间内判决,“既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也节约了法院的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