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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享受医改红利还需解决四大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时报发布日期:2013-01-15浏览次数:30805

如何让广大民众享受医改大红利?

 其一,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其二,建立大病救治基金;

 其三,解决异地报销问题;
 其四,实施先诊疗后付费。
  近日,李克强副总理指出,用改革的大红利让广大人民受益,坚决防止“等钱救命”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现象发生。这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那么,如何让广大民众享受医改大红利?结合现有政策和地方实际,笔者以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城乡医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备受广大人民关注。目前,尽管全国各地都在叫喊报销比例提高多少,但还没有真正反映到年终统计数据上来,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其提高报销比例的真实性。比如说,按卫生部、财政部要求,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必须达到85%,结余不能超过15%,累计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的25%。然而,2011年贵州省新农合当年结余资金19.94亿元,资金结余率为28.77%;年末滚存结余资金48.53亿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70.03%。这充分说明,时下的新农合资金使用效率十分低下。与其让大量资金沉淀,不如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让患者受益。
  其二,建立大病救治基金。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推出了大病医保新政,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对于城乡富裕家庭来说,应该是很满足的,但对于一些大病患者特别是低保困难家庭,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一般难以承受。据新消息,吉林省今年将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的大病救治基金,增强居民大病救治能力和保障水平,并首先应用于城乡低保人群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大病救治。基金筹措的具体办法是,各市、县级财政按照每人5元的标准,省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各地可以根据自身财力状况予以建立。
  其三,解决异地报销问题。中国是世界上流动人口多的国家,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人,其中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约占流动人口总量的80%。眼下,这些农民在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费用遇到了两个难题:一则路途遥远、手续麻烦;二则异地看病报销比例极小。从而,造成这些农民交了钱也不能很好地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早就引起了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在积极想办法解决。2012年9月17日,卫生部负责人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解决新农合异地报销问题,依赖于信息系统的建立,很多省已经在建省里的平台,卫生部也在建的平台,有几个省已经试着联通,这样异地看病就可以进行报销,而且尽量做到即时结报。看来,要想顺利开展这项工作,难度还不小,但为了方便农民工,保障其利益,有必要尽快建立全国跨省的结报系统。
  其四,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先交钱后看病,是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的普遍做法。这一做法显然与“救死扶伤”的社会公德有冲突。尽管2010年初卫生部出台《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有心打破这个惯例,但目前全国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仅仅只有山东省济宁市取得了初步成功。其他个别地方的试水均不尽人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单靠医院“一条腿走路”。事实上,即使是在济宁市也存在少数患者交不起医疗费的现象,关键是得到了地方财政的鼎力相助,有针对性地建立“专项资金”、“大病救助资金”,消除“逃费”隐患。从这种意义上讲,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不仅是医疗服务付费方式的改革,也是医疗服务模式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更是公共财政保民生大事的具体体现,有必要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