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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制度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全覆盖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网发布日期:2013-05-15浏览次数:2837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发表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中国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白皮书说,国家制定了社会保险法,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目前,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13075万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现在的1721元。各项医疗保险参保超过13亿人,其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超过8亿人。参加全国工伤保险的人数达18993万人,比2011年增加了129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717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5225万人,比2011年增加90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5445万人,比2011年增加1553万人。
  白皮书说,中国全面建立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总体实现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有序转移。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也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分别从初的年人均20元人民币、40元人民币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人民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以上、70%以上和75%左右,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保障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
  2012年,在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8类大病保障试点的基础上,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大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高可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