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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村医职业化改革亟需推广

文章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发布日期:2014-02-10浏览次数:20927

  村医的职业定位非常模糊,在医疗卫生行业内长期被边缘化。民盟海南省委通过对海南农村卫生医疗情况调研后发现,全省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人数远远低于全国水平。政协海南省六届二次会议于2月8日召开,民盟海南省委就此问题向大会提交两个提案,分别为《在全省推进村医职业化改革》《提高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的建议》,针对农村医疗卫生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村医承担着重要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

  2012年,海南全省村卫生室门诊量571.83万人次,占基层门诊量(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含市县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场医院)的38.4%。2013年1月~8月,村卫生室次均门诊费用25.41元,比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45.47元低20.06元。便宜的医疗费用和便捷的医疗服务,是患者选择在村卫生室就诊的重要原因。如果说没有稳定的村医队伍,这部分患者将不得不涌入较大的医疗机构,使“看病难”现象加剧。
  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要求,海南乡镇一级的卫生院承担着12项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包括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服务、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糖尿病、高血压)、重性精神病管理等。由于卫生院人手少,业务重,而公共卫生线多面广,卫生院长期疲于应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的任务必须下沉到村医。
  全省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仅占14%

  海南省目前有203个乡镇,2644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61.6万人,全省有村卫生室2716个,其中,标准化卫生室1927个。举办村卫生室的形式主要有:集体办、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联合办和私人个体办等形式,其中由政府建的卫生室有1812个。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海南省卫生厅2013年5月调研显示,全省村卫生室有336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471人,乡村医生2491人,卫生员401人。平均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为0.60人,低于全国1.53人(2011年数据)的平均水平。乡村医生队伍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占67.64%;中专以下及无专业学历人员占32.36%。以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民族医为主的村医120人,占4.48%。
  目前全省乡村医生中471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占乡村医生总数的14%。较高层次人才的缺乏,不仅造成村卫生室总体的服务能力较弱,服务水平较低,而且导致部分村卫生室在承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力不从心,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突出。海南省乡村医生现在大多已是60岁以上的老人。乡村医生长期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农村已失去除了村医职业以外的所有生产资料,但又不是体制内的在编人员,不能享受福利待遇。目前,海南省执行新农保相关政策,达到退休年龄退出村医队伍,靠现有新农保政策,每月领取100元的养老金。2011年10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当年年底全省实现了“村村有卫生室”的目标,并明确了乡村医生的三个补偿渠道,落实了乡村医生补助。但是,这些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医面临的现实困境。
  解决村医职业化的“黎安路径”
  2008年开始,黎安镇开始村医职业化改革的探索。由镇卫生院为每一个村卫生室派驻一名职业村医,进行对口支援,同时,推进以绩效激励村医更好地为农村服务。对于所承担的国家和省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黎安镇卫生院定时定点安排医疗和公共卫生两拨人马一起入村,长年如此,为群众服务,大限度保证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保证了黎安镇卫生院承担的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能够得到顺利实施。5年来,黎安村医职业化改革为该镇广大村民提供了稳定而持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取得良好效果。目前,这项改革正在陵水全县推广。
  在全省推广村医职业化改革建议

  民盟海南省委建议,应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全省统一的省级财政对村医的补偿机制,妥善解决村医养老问题,提高村医待遇。建立乡村医生职业考试制度,有别于临床职业医师考试,适当降低报名门槛,作为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执业的重要凭证,在全省范围内承认其效力。改变对村医松散的管理体制,村医全部由乡镇卫生院聘用并派驻,村卫生室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配备,村卫生室财务由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医绩效由卫生院统一考核等。开展绩效考核改革,给卫生院一定程度的灵活性,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由卫生院为村卫生室购买统一责任险。制定优惠政策,多途径充实村医队伍。由卫生院对村医进行长期定点培训。
  民盟海南省委认为,充实村医队伍、提高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是村医职业化改革的重点,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议省财政每年列专项预算1000万元,开展中专及大专学历教育200人次;每年选送100名拟赴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到省内三级医院进行岗位培训;资助500名乡村医生利用医学远程教育网络进行在线学习;组织各类短期培训,实施全员岗位培训计划,市县级卫生局对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年坚持开展10项基层适宜技术推广活动,推广对象1000人次;坚持实施本土人才定向培养工程,扩大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免费定向培养规模。
  积极实施人才引进工程。财政资金投入1500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紧缺骨干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特岗招聘计划和柔性人才引进等项目。引进100名具有有硕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骨干人才,签定5年以上服务合同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每人10万元补助;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在规定时间内考取相应医师资格证的,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
  支持各市县开展特岗招聘项目,加大特岗津贴补助力度,使无执业(助理)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以及缺少执业(助理)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得到人员补充。
  开展柔性人才引进工作,鼓励支持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实施人才激励保障工程。建立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人才津贴制度,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具有中级、副和正职称的在编在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800元和1000元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设立“海南省扎根农村基层人才奖”,重点激励长期在农村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建设投入力度。由省和市县财政共同投资,在乡镇卫生院建设一批周转住房,免费提供给城市下乡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和新到乡镇卫生院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居住,有效改善工作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