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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准建设为江苏省卫生信息化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卫计委发布日期:2014-04-03浏览次数:19344

       信息标准建设是实现医疗卫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也是困扰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瓶颈之一。江苏省卫生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13年初成立了江苏省卫生信息学会信息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由厅办公室主任担任主任委员,每年投入30万元作为信息标准编制工作经费。专委会成立后,开展了广泛调研活动,摸清标准建设重点,即在遵循国家卫计委已发布上百项信息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保证在省内信息共享的相关落地标准。目标明确后,省卫生厅发文明确了标准编制任务及分工,指出由标委会牵头,组织省人民医院、中大医院、省中医院、省疾控中心、鼓楼医院、南京市医院、南京市中医院等相关专家,成立标准工作小组,依据国家已颁布的卫生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缜密研制工作,已编制并发布了江苏省医疗卫生信息标准体系规范、共享数据集(接口规范)、西药代码、中药代码、中成药代码、药物剂型与规格代码、检验分类编码、检查分类编码、放射分类编码、医用耗材分类编码等10余项地方卫生信息标准,标志着江苏省卫生信息标准建设进入加速推进阶段。 
       2014年是江苏省全面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关键之年。为指导市、县区平台建设,已编制完成《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功能规范》,对尚未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或不具有规范功能的信息平台部分地区,要求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选择符合《规范》的应用软件产品或进行整改。省厅还编制了《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应用分级评价标准》,对全省已实施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采用整体分级、定量评分的方法,综合评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功能及业务应用水平,以此建立区域平台功能评价标准和持续改进体系,目前已完成部分省辖市和县(市、区)区域平台试测评工作,初步验证了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严谨性。 
       为强化信息标准的管理,已编制完成《江苏省卫生信息代码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启用了“江苏省卫生信息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省卫生信息化数据代码标准规范维护与管理,确保卫生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强化对卫生信息标准应用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促,大力推进卫生信息标准贯彻执行。信息标准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石,强化卫生信息标准的研制、应用,必将持续推进我省卫生信息化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