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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健康同行 ——珲春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果

文章来源:新华网发布日期:2021-06-01浏览次数:75

      近年来,珲春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高质量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为目标,积极践行“医有所保”的初心和使命,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为脱贫人口构筑更加稳固的医疗保障防护网。

 

珲春市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大病兜底保障制度防线回归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确保脱贫人口参保率,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保障有困难的农村脱贫人员看得起病,防止因病返贫。

 

2021年度医保缴费期间,珲春市收集统计了所有脱贫人员的缴费凭证,通过电话确认等方式了解脱贫人员的缴费情况;通过医保缴费平台逐一排查他们的缴费信息,确保无漏缴、错缴、重复缴费;对县域外缴费及职工医保缴费的脱贫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并完成缴费资助。

 

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一事一议”第五道防线工作。通过医保平台,调取脱贫人员2020年度各项医保费用支出,统计整理费用支出较多人员信息,并将统计结果提供给各乡(镇)政府、近海街道办事处,按照“一事一议”业务流程完成申报,将救助款足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为脱贫人口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将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通过医保平台监测以上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定期向市扶贫办报送监测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返贫风险因素,做好保障工作。

 

珲春市农民李某,因患有特殊疾病每年需要多次入院治疗。脱贫后的他,担心自己今后入院无法再享受医疗保障扶贫待遇,增加医疗费用支出。通过帮扶干部的耐心解释,他得知脱贫人员本年度内参保资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报销程序、报销比例均维持不变,才放心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出院结算时,报销比例果然跟去年的扶贫政策一样,极大地减轻了他的经济负担。

 

珲春市脱贫人员张某,目前在南方务工。市医疗保障局在推进脱贫人口参保缴费过程中,发现其并没有完成缴费,经过多方联系,终于与其取得了联系,指导其完成缴费,并对其进行了异地参保资助。张某感激地说:“我原来只知道在珲春参保的脱贫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没想到在外地,还能享受参保资助待遇,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

 

2021年,珲春市为脱贫人员设置了待遇调整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增设医疗救助托底救助方式,用于保障脱贫人员医保待遇。在过渡期首年 (2021),全市脱贫人口享受原有保障范围及待遇标准,即参保资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报销程序、报销比例等均维持不变;从2022年起,将根据省、州医疗保障部门具体要求,适时调整相关待遇标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医防并举、供需两侧双向发力,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脱贫人员医疗保障政策,稳妥引导现有各项保障措施平稳过渡,珲春市将持续加强医保制度综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深入推进分级诊疗;深入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类救治机制,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做到应治尽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做好四类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提高履约质量。同时,将脱贫人员患病人员纳入监测对象,通过入户走访,定期向市扶贫办报送监测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返贫风险因素,做好保障工作。与此同时,珲春市继续推动县域内医共体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珲春市将继续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全力做实健康扶贫,推动乡村振兴,形成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融合、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局面,着力构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格局。(图们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