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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出台应急救助制度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2-02-15浏览次数:57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6部门联合印发《兰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及身份认定,基金申报、审批、支付流程,救助费用及标准,经办机构设置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兰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承担疾病应急救助职责,必须及时、有效地对身份不明和无力支付的患者实施紧急救治。

  《实施细则》规定,对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按照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已有渠道支付,对无支付渠道或通过已有渠道支付后费用仍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对于度过急救期、病情平稳后,仍需住院治疗患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身份认定情况,由医疗机构协助患者向其他相应保障渠道申请救助。

  《实施细则》还提出了对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7类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