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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动医学科技创新打出组合拳

文章来源:健康报发布日期:2022-07-06浏览次数:70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大会。会上,重庆市《医学科技创新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发布。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黄明会介绍,重庆将实现“五个一批”,即建设一批科研平台,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提升一批临床专科能力,产生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攻克一批重大疾病、专病技术难点。

  据悉,重庆将加快推进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建设,到2025年,计划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2个;吸引更多国际的医学科技人才和团队来渝发展,力争人才突破100名、专职科研人才达到1万名;进一步提升烧伤、病理、检验、康复、整形、儿内、儿外、生殖医学等8个优势专科的能力;争取获得医学奖励、高水平论文等数量在前10年总数的基础上翻一番,新研发药品制剂3至5个;力争在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耐多药结核病等20个重大疾病、专病治疗技术和药物上有所突破。

  为此,重庆建立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对获评国家科技成果一、二等奖和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医学科技团队,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的单位,给予500万元奖励。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方面,该市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主要用于对科研人员和团队的奖励。

  此外,《若干政策》明确,对医疗卫生机构中专职从事科研的人员,可在单位的追加薪酬总量内按人均600元/月设立专项补助。专职科研人员绩效应高于本单位同级别临床人员平均水平,严格绩效考核后兑现发放;允许医疗卫生机构中同时从事临床和科研的专技人员申报“多职称”,博士、博士后取得中级职称则直接获聘专技中级岗位。

  会议指出,今后重庆各级卫生健康委和医疗卫生机构,需明确专门机构承担科研管理职责。各区县卫生健康委要有专人负责科技创新工作;三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科研特派员制度,由所在医共体牵头单位落实专人指导。为加强经费保障,全市医学科技投入计划每年不少于1亿元;高校附属医院、其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分别按照不低于医疗收入2%、3%的比例建立科技创新专项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人才招聘、团队培养、设备耗材、项目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奖励等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