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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集中整顿基层医疗机构

文章来源:威海新闻网发布日期:2013-05-14浏览次数:28375

       5月11日,记者从威海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依法执业档案,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按时限和要求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民营医院手术室、注射室等重点部门要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 
       卫生行政部门将重点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给非本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或销售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假医、游医。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 
       在规范化诊所创建方面,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审批挂牌,确保今年11月底前规范化诊所建设率达到。相关部门每月将向社会公示规范化诊所名单,并在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
       各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将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于6月10日前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民营医院的逐一复核清理工作,复核清理结果将及时与“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