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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深入推进医改 市属公立医院探索"医药分开"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发布日期:2013-08-26浏览次数:25492

  医疗保险救助
  居民参保补助提高到280元/人以上

  今年,全市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力争达到166.3万人,参保率达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2012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12年全省农民年均纯收入的8—10倍且不低于10万元。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列入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在部分三级以上医院,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同步报销补偿。设立市、县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机制。

  基层医疗改革
 

  城市社区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今年泉州将实现所有行政村卫生所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落实政府对乡村医生补助政策。

  全市50%以上的县(市、区)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推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走向深化,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在农村地区试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市属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以“医药分开”为重点
 

  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深化,将开展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方案价格测算,争取今冬明春,市属公立医院开展以“医药分开”为重点的综合改革。

  全市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全面实施全省统一预约诊疗平台,逐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预约服务。全市二级、三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80%的病房、其他三级医院60%的病房、二级甲等医院4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社会资本办医
 

  非公医疗机构力争诊疗量占全市15%
 

  《方案》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将积极探索非公立医院开办补贴补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形式,对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项目予以补偿。确定一批市、县级公立医院与民办医院开展对口帮扶,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民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社会力量和台、港、澳等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支持台湾医师来泉执业。力争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及诊疗量占全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15%左右。

  公共卫生服务
 

  免费实施11项国家基本服务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免费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中医体质辨识等1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扩充医疗资源
 

  县及县以上新增床位2300张以上

  采取新建、改扩建、转型等方式适度扩充医疗资源,继续加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床位建设,计划全年新增床位2300张以上。加快市儿童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

  完善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和基层卫生信息系统,逐步将民营医院接入系统平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延伸至村卫生所,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即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