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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七项措施确保奥运药械安全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08-07-28浏览次数:7510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国务院新闻办7月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奥运会运动员专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保障的基础在于平时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奥运的承办城市和协办城市,如北京、上海、沈阳、秦皇岛等主要在7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奥运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保障。

  ,对进入到奥运村、奥运训练场馆的药品,实行特殊的质量控制,不仅包括加强对奥运药品专项监督检查,而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和北京市等城市的药品检验所,建立了药品检验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承担奥运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目前,进入检验程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全部合格。

  第二,确定了统一的运动员专用药品配送商。经过招标,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22个奥运定点医院、31个竞赛场馆和43个训练场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配送商。 

  第三,运动员专用药品全部按照《运动员用药指南》规定的品种进行采购。根据北京奥组委《运动员用药指南》的规定,选择了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国内外企业,采购了128种运动员专用药品和322种医疗器械。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第四,运动员专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专库储存。 

  第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严格培训,以保证药品在采购、运输和保管方面不出现安全问题。 

  第六,对奥运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其他相关部门对22个奥运定点医院药品及医疗器械专门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医院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和保管方面不出现影响质量的安全问题。 

  第七,做好医药方面的储备。为了保障奥运期间运动员、来宾和公众用药及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北京市奥组委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了奥运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实物储备、能力储备和资金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