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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组织召开部分有源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修订及实施工作研讨会,针对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等有源医疗器械分类子目录修订文本以及修订发布后实施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预计在进一步修改后将发布实施。 据了解,本次子目录修订涉及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6823、6830、6831、6834部分,除部分品种管理类别有所调整外,本次修订还增加了“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等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