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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成立医疗联合体

文章来源:东南快报发布日期:2013-07-15浏览次数:26720

        近日,包括闽侯、闽清、罗源等23个县或社区的居民,在所在地看病就能得到大医院专家诊断的机会。12日,以福州市医院为中心,23家县区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福州市医院医疗联合体成立,这是我省医疗联合体。
        据了解,福州市医院医疗联合体由福州市医院牵头,福州市老年医院(福州市第六医院)、闽侯县医院、闽清县医院、罗源县医院、永泰县医院、福清市第二医院、闽侯县第二医院、闽清县人民医院(闽清六都医院)、连江县琯头中心卫生院、琅岐卫生院、闽清县白中卫生院以及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23家医疗机构组成。据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缪伟介绍,医联体成立后,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单位,在管理、设备、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由福州市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福州市医院牵头,将根据每家成员医院实际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成员医院开展坐诊、查房、讲课、手术等,帮助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系统指导。
        此外,患者在各个医疗单位将实现“一卡通”“一单通”“一本通”。以市一医院为中心的医联体还将建立一个体检中心,并成立局域网交流平台。今后在医联体所在辖区的市民,在基层看病后的检查报告、个人信息将保存在局域网平台上,病人在基层医院就诊后问题无法解决,医联体体检中心将申请市一医院专家进行指导。此外,患者在基层医院拍摄的影像资料等检查报告,也可以直接通过医联体局域网平台,申请专家进行会诊。
        据缪伟介绍,医联体成立后,从基层医院转诊上级医院的患者,在基层支付一次医保起付线的费用后,到上级医院无需再重复交一次费用。且患者享受的报销费用,也将参照当地医疗机构报销的高比例。例如,由县级、乡级医疗机构转诊市级医院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参照县级医院政策执行;由市级医院下转县级或乡镇卫生院的,其报销比例按照县级或乡级医疗机构的高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