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2007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信用等级评定及“质量管理规范药房”评比工作结束。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松山区分局根据《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开展“质量管理规范药房”评审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日常检查结果,对辖区246家应参评的医疗机构、144家药品经营企业、1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进行了年终“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并对36家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医疗机构进行了“质量管理规范药房”评比验收。经反馈,在行政相对人无意见之后,2008年1月17日,松山区分局对2007年度松山区药品、医疗器械信用等级评定及“质量管理规范药房”评比工作进行汇总。结果显示,246家应参评的医疗机构中,A级为101家,B级为137家,C级为8家;145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A级为141家,B级为3家,C级为1家。36家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医疗机构中,有24家取得“质量管理规范药房”称号。